入境韓國九十天內必須要申請外國人登錄證,我本來就打著"在學期進入尾聲時再拿著學校出席率及下一期學費的繳款證明一併辦理換簽及外國人登錄證申辦工作"一石二鳥省事的計畫。
而且絕對只跑得本人親自提出申請的那一趟,不會為了領證再跑一趟,人家入出境管理處方便申請人,只要預付郵遞運費就會代寄。
結果我問遍全班,竟然大家都乖乖地跑回去領證耶,不覺得很浪費時間跟精力嗎??
外國人登錄證在韓國作用方式類似身分證,但其實用處不大,主要是韓國出入境管理處對韓國境內外國人住所及聯絡方式的掌握,以利其對外國人的追蹤而已,所以一旦變更住所地址得主動知會。
申請方式很簡單:備有超過八成出席率的證明書+大頭照+護照正本+申請費一萬韓圜+現場填妥的申請表格。
申請費用直接給辦事人員現金就可以了,其它簽證相關的申請費用才需要購買印花稅喔。
申請過程需耗費約一週的工作天數,期間得將護照正本留在入出境管理處。
三月九日提出申請,辦事人員告知我可在三月十六日起領取,但我十四日下午就收到小包裹,想不到代寄服務比親自領取更早拿到。
外國人登錄證相關訊息:
在韓滯留期間超過90天以上的外國人須申辦外國人登記證明,此項申請在法務部下屬的出入境管理事務所辦理, 申請必須在入境90天以內提交完成
以下非韓國籍外國人須申請辦理外國人登記證明: 需變更簽證類型及居住資格的外國人以及在韓國滯留期間超過90天以上的外國人。有關外國人登記證明上的任何變更都必須在14天內到出入境管理事務所進行辦理。當外國人地址變更,也需在變更14天內向所轄出入境管理事務所申報。外國人居留證的有效期爲一年,可在到期前再延期一年。
申請期限:
- 在韓國居留時間預期超過90天以上的外國人: -自入境日起90天以內,必須辦理外國人登记。
- 獲得居留資格或者變更許可的外國人:-在獲得該許可時可當場辦理登記手續。
以下情形,可免與外國人登記:
- 外交、公務、協定人員及其家屬 (A-1, A-2, A-3)
從事外交、產業、國防方面重要工作的人員及其家屬。
其他經法務部長官特許可以特別免除登記的外國人 - 預期居留6個月以下的加拿大國籍人士中從事以下居留資格活動的人員 : 文化藝術(D-1), 宗教(D-6)、探親團聚(F-1)、隨同(F-3)、其他(G-1)
提交資料:
- 外國人登記申請表
- 護照
- 照片3張(6個月以內近照, 3x4cm)
- 手續費(1萬韓元)
首爾木洞入出境管理處聯絡方式
- 電話 : 82-2-2650-6212~5 / 傳眞 : 82-2-2650-6295
- 網頁 :http://www.immigration.go.kr/HP/IMM80/imm_04/imm_0405/imm_405010.jsp
交通方式:
- 在地鐵5號線梧木橋站下車,七號出口步行10分鍾
- 公交車: 5012,6619, 6624, 6640, 6620, 517